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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

心举行揭牌仪式

时间:2018-10-29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鹤岗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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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上午9时,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仪式,区委书记李万军,区委副书记、区长宋彦俊,区人大主任孙承国,区政协主席刘善发,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颜世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孟宪新,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单位领导及部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揭牌了仪式。区委书记李万军,区委副书记、区长宋彦俊,为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

 

 

 
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检察干警参加揭牌活动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成立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渠道,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在揭牌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桂芹介绍了成立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将把受理公益损害、诉讼违法线索作为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以百姓的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笃定前行,打开大门,通过法律监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望新要求。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控告事项主要有七大类:
    (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三)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四)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五)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六)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七)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

    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工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和区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工农”贡献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工农区建设谱写更加壮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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