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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桌大安全 工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

职能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11-27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德胜 陈丽娜

录入:李德胜 陈丽娜

审核:臧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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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内的学校深入开展了调查走访工作,发现辖区中小学周边部分小餐桌经营业主存在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工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依照《食品安全法》,组织监督员对工农地区所辖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小餐桌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校园周边各小餐桌业主立即办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餐饮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长期有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了对校园周边各小餐桌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学生 “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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