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工农检察:检调对接践新“枫” 解纷息诉于前端

时间:2024-04-03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施展

编辑:刘伟

审核:陈丽娜

【字体:  

“希望你珍惜这次悔改的机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人民调解员在检察机关调解现场对案件当事人小毅说道。

2024年3月7日,小毅(化名)与小红(化名)在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这是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成功化解的首起刑事和解案件。

2024年2月27日,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小毅是一名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通过朋友接触到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在与其交往中得知可以利用互联网发送虚假信息诈骗方式在网络上骗取钱财,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了被害人小红人民币2万元钱。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小毅对自己行为十分后悔,希望能够对被害人小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小红的谅解,但被害人小红仍在气头上,拒绝和解。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小毅是未成年人,且为偶犯、初犯,又是一名在校学生,社会危害性小,如果能为双方搭建面对面沟通协商的平台,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将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于是,检察机关决定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借助专业的调解力量,合力打破和解僵局。

“这类刑事案件刑事结案容易,但结案不是终点,如果能为双方搭建面对面沟通协商的平台,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诉调同步、案结事了,高质效办理案件才是检察机关办案的目标。”副检察长王丽说到。

为了尽快化解矛盾,该院联系区司法局,选派了具有相关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为本案主持调解。调解现场,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劝导被害人小红解开心结,检察官对双方开展了释法说理,并对小毅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小毅向小红真诚道歉,返还了被害人小红损失的人民币2万余元,小红也当场表示谅解,同意司法机关对小毅从轻处理。矛盾得以化解,检察机关于2024年3月12日,对小毅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工农区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将检察智慧融入到每一起案件中,充分运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践行“枫桥经验”,通过搭建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粘合剂”的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能够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调解小案解决民生大困扰、柔性化解避免刚性对立”,不断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版权所有: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