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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对姜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黑社

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时间:2019-03-29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丽娜

编辑:陈丽娜

录入:陈丽娜

审核:臧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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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9日,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姜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7个罪名向工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该案是我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区委及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精神和部署,迅速抽调全院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办理该案。由于该起涉黑案件涉及人员多,犯罪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为了保证案件高效高质办理,市、区两级院员额检察官坚持“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审查证据、引导侦查、提出建议、及时监督,先后提出书面意见20余份,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0余条,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案件讨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审阅案卷300余册,最终形成了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2万余字的起诉书。
 
    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获得了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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