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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事迹 — 姜永亮

时间:2021-07-19

来源:政治部

编辑:王广龙

录入:王广龙

审核: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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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亮,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四级检察官助理。2015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他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与效率”作为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姜永亮同志多次加班加点、不分昼夜。但他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荣获了“工农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称号。

在学习教育阶段。他严格按照院里制定的学习教育计划表,认真完成个人自学,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学习计划,用“学习教育活动的精神”指导业务工作的开展,通过业务工作的开展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果。作为党小组组长,他积极履职尽责,把党小组会和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查找学习资料,每周组织党小组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党员应知应会一本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目,进一步提高干警忠诚、为民、担当的意识,坚定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在查纠整改阶段。他积极响应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和院里的工作安排,按时上报“六大顽瘴痼疾”、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相关报表、自纠自查材料和查纠整改报告等,坚持填报重大事项信息。案件的评查是发现顽瘴痼疾一项重要方式,是整治顽瘴痼疾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凭借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协助检察官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共查评“不捕”、“不诉”案件25件,查评近三年办理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0件,60件民事监督案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同时,他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为依托,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总结提升阶段。他按照总结提升阶段建章立制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工作制度》《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息诉制度》等本部门工作制度,将教育整顿总结提升工作做细做实,为检察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姜永亮同志怀揣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新时代下的使命担当,他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检察事业,让青春的誓言在开创新时代工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闪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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