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时间:2018-02-28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显哲
编辑:王广龙
录入:黑龙江省鹤岗市工
审核: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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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我院三公经费共计花费304928.26元。
具体明细如下:
1.2017年度我院未发生上级及同级单位接待任务因此我院2017年因公接待费用为零。
2.2017年度我院未发生出国学习及考察办案等业务因此我院2017年因公出境费用为零。
3.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办案燃油费、车辆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及检车等费用,合计发生304928.26元。
综上所述2017年度我院三公经费共计花费304928.26元。
具体明细如下:
1.2017年度我院未发生上级及同级单位接待任务因此我院2017年因公接待费用为零。
2.2017年度我院未发生出国学习及考察办案等业务因此我院2017年因公出境费用为零。
3.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办案燃油费、车辆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及检车等费用,合计发生304928.26元。
综上所述2017年度我院三公经费共计花费30492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