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刑事审判监督 首页/ 法律监督/ 刑事审判监督/

不起诉公开听证,挽救八名未成年人

时间:2020-08-29

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王广龙

录入:王广龙

审核:陈丽娜

【字体: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唯一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单位,始终秉承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并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近日,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就王某某、李某某等 8人聚众斗殴案件是否做不起诉(含相对不起诉1人、绝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处理召开了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及辩护人等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本案具体案情,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8人中3人今年刚刚参加完高考,4人大学在读,1人参加工作。本案在2019年提请本院审查逮捕,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认为几名未成年人虽有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并均在上学期间决定不批准逮捕。并与公安机关商定,等到几名未成年人上学、高考之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后几名未成年人均有认罪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对8人做出不起诉处理。

       在听证会上侦查机关承办人对侦查认定的事实进行了解析并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均认为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条件,依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以给予王某某、李某某等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一致同意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李某某等8人均表示一定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认真吸取教训,彻底改变不良习气,好好上学,不再接触社会散闲人员,争取成为一个自食其力、遵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听证会后检察官依法分别制作了8人的不起诉决定书,并于次日送达到8人手中,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为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8名被不起诉人及其家长给工农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锦旗。家长们纷纷表示是检察院给了孩子继续学习的机会,使孩子能够获得新生。
 
 
 
 
 

版权所有: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