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工农:“益”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时间:2023-10-24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薛蕊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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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我们附近公园的卫生环境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以前破损的台阶都修缮整齐了,公园草坪和甬道也变的比以前整洁了,这湖水也变得清澈了,我有时在岸边散步还能看见有鱼儿在游呢。”日前,在鹤岗市欣虹湖公园散步的张大妈谈及对公园整治后的感受时,对回访的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并由衷地为检察机关点赞。

  今年6月,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发现,欣虹湖公园生态环境和园区设施问题突出,公园内多处台阶、草坪灯、健身器材、座椅、护栏等设施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公园草坪遍布大量枯枝落叶、生活垃圾,水面漂浮物较多,垃圾箱满溢未及时清运等问题,园区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要按照市检察院公园景区生态环境和设施安全监督专项工作要求,迅速下沉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召开部门会议对该案进行研讨部署。办案组深入现场,对公园生态环境、园内公共设施损坏等情况开展实地踏查,进行全面取证。

整改前

 

  掌握相关情况后,该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园内损坏的台阶、健身器材、灯、河边护栏及时进行修缮,保证群众游园安全,及时清理水面和园区内垃圾,为群众提供舒适、安全、满意的园区环境。同时,检察机关还建议行政机关可以针对公园园区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加大环境卫生清洁力度的同时,向群众宣传好文明游园、爱惜园区环境的意识,倡导共同保护良好的公园卫生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采纳,迅速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整改,推动了公园景区生态环境和设施安全集中整治。

  8月18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次来到欣虹湖公园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和公园设施焕然一新,整改效果显著。公园台阶、座椅、健身器材已修缮完毕,破损草坪灯全部重新安装,水面漂浮的枯枝落叶全部打捞清理干净,公园内草坪绿植修剪整齐,垃圾及时清运。

整改后